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31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后经公司论证,本次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应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等相关事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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