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启明实业有限公司对河南岸HNA22-7-2地块和河南岸HNA22-2-1地块的综合办公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进行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惠州市启明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分别对河南岸HNA22-7-2地块和河南岸HNA22-2-1地块的综合办公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进行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符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要求。梦见吃饺子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