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说明: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e、投标单位须按照《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公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应用的通知》渝交委[2014]42号要求在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被评定为D级的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由荣昌区交委提供被评定为D级的从业单位名单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名单)”
修改为:“在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被评定为D级的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由荣昌区交委提供被评定为D级的从业单位名单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名单)”。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f、由投标人提供2014年以来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作为信用分值的计算依据(2014年以来在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没有市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算),荣昌区交委将对前3名中标候选人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招投标相关进行处理。”
修改为:“f、由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作为信用分值的计算依据(2015年以来在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没有市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算),荣昌区交委将对前3名中标候选人公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招投标相关进行处理。”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由“ 2016年 5月 13日 9时 00分至10时00分(时间)”变更为“2016 年 5月 27日 9时 00分至10时00分(时间)。”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由“2016年 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变更为“2016年 5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有效投标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招 标 人:荣昌区宏基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年5月12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