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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明确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新闻资讯等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

※发布时间:2021-4-15 12:46: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央广网3月22日消息(记者 黄昂瑾)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以下简称《》),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收集、正当、必要的原则,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根据《》,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同时,《》所称必要个人信息,梦见杀人不见血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明确了地图、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例如,网络约车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1.注册用户移动电线.乘车人出发地、到达地、信息、行踪轨迹;3.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即时通信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必要个人信息包括:1.注册用户移动电线.账号信息: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值得注意的是,《》明确指出,网络直播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拍摄美化类等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四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切实在网络空间的权益。

  不少用户高度怀疑App存在偷听、等现象,并且对此反映强烈。不过一直以来,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工信部2月5日召开App个人信息监管座谈会,对年度第二批26款问题App进行了通报,并且公布了对App偷听、现象是否存在的分析结果。

  工信部近期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还有157款App没有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