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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案例

※发布时间:2018-4-6 4:31:2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0年至2016年,天吉泰镇永红村违规将筹集修建村活动室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18万元设账外账,形成小金库;2011年永红村以修建村活动室及配套设施的名义骗取农保金4.2万元,计入小金库,用于村内吃喝支出;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将村内工程委托张某、赵某施工。对上述问题会计李来明负直接责任,村长苗云贵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9日,苗云贵、李来明受到处分。

  2013年,潘文明在收取大成功组滴灌工程自筹款时,向组员多500元,用于小组其他开支。2017年10月24日,潘文明受到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013年至2017年,付淑梅违规向学生收取托管费、教材费、桌套费、代收水费、晚自习费等12.62万元,2017年11月20日,付淑梅受到严重处分,违规收费予以收缴。

  2013年1月,李平晓给蓿亥村4组村民分配110国道拓宽和绿化带占地补偿款时,以自己曾为村集体垫付支出费用为由违规将其中2万元补偿款占为己有。2017年11月6日,李平晓受到严重处分,非法占有的2万元补偿款退还集体。(记者 白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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