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我们身边的小游园、微绿地像邮票一样,虽小但精致?市建委和市林园局为此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及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11+2”区域的小游园、微绿地建设的设计工作。
《意见》提出,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设计要充分考虑市民可进入、可参与性;必须与周边及需求相结合,高标准设计及建设,满足“一园一特色”的建设主题,具有高标准的审美品位及生活情趣;项目方案设计应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广泛吸取社会创意。
在绿化方面,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因地制宜。场地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移植,应采取措施。改建项目应对现状长势不良的乔木灌木进行更换。新建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小游园、微绿地绿地率不低于75%;2000平方米以下的小游园、微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着重增补或替换大规格、高品质的开花植物及彩叶植物,体现植物的季相变化,实现四季有景,植物主题突出,重现“花重锦官城”美景。植物选择应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常绿、落叶乔木比例宜达到6∶4。树种选择应满足植物多样性需求,丰富植被景观,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5%以上。营造特色植物主题游园景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慎用速生树种和有飞絮影响的树种。
《意见》要求每个绿地一般应设置1-3个公共艺术品;外露市政设施应置于相对隐蔽处,并融入文化内涵,进行景观化处理;场地内的公共配套建筑需采用绿色生态手法设计。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深度研究周边街道地域特色及历史文化内涵后命名。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及历史文化的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重点强调区域内文化及特色的展现;尊重原有历史文化痕迹,对该区域内文脉、特点充分强调利用。其公共艺术设计,需结合成都市自身特色,以艺术的手法再现市井生活情趣。公共艺术品(含植物艺术营造)设计宜以历史故事型、民俗生活型、现代创意型三种类型进行艺术创作。公共艺术品设计,可在社区进行创意征集,可由专业艺术机构作专项深化设计实施;需延续整体游园绿地的铺装及城市家具设计风格,相互呼应;设计尺度需与场地及周边相协调,鼓励在易实施、耐久的原则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手法。
根据游园规模及性质,可灵活设置与主题文化相呼应的景观建构筑物(亭、廊等)及小品。对需要实墙隔离的墙体,可采用艺术彩绘装饰墙面或植物绿篱。
在城市家具设计要求方面,小游园、微绿地设计中城市家具应满足行人的休憩、视觉和心理等需求,营造宜人的生态,配备功能完善且满足市民需求的配套设施;需按照高品质、高标准、创意性及一园一特色的要求,宜结合游园特色主题进行设计、定制,使用材质应考虑耐久性、美观性原则。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的游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2米,不宜大于3.5米。铺装设置需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宜采用高规格透水性铺装,应满足耐久,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在夜景照明方面,应根据小游园、微绿地的景观设计主题,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游园一园一景的风貌特点、夜景照明的定位、文化内涵、艺术风格等,进行夜景照明设计。夜景照明规划应强调游园夜间视觉形象的总体效果,要做到层次分明;既有变化,又统一协调、和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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