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2002年至2013年,贾东辉在担任襄阳电视大学党委、校长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12人贿赂170余万元,共同受贿360万元(未支付完)。公诉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15年。
今年59岁的贾东辉,在襄阳教育界是一位名人。他1980年步入教育系统,先后当过襄阳市地区师范学校教师、办公室主任,之后调任襄阳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2002年,他担任襄阳电视大学党委、校长,成为一名正县级的干部,2011年,他又担任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公诉机关称,贾东辉在任职期间,负责主持两校全面工作,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对外校舍租用、工程承揽、联合办校、新学校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给予陈某等12人关照,先后单独分别收受12人贿赂现金167.5万元,价值2.3万元的购物卡、1.29万元的保健品以及4955元的平板电脑一部。现金和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71.5万元。共同受贿360万元(未支付完)。退给行贿人105.5万元,襄阳市纪委暂扣其受贿现金55.59万元、苹果电脑一部。
这样一则案例,展现了贾东辉的“生财之道”。贾东辉为让建筑商王某顺利接到工程,大开方便之门,给招标公司打招呼。王某先后承接了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广场等工程。为表感谢,以及顺利结账,王某分两次送给贾东辉现金65万元。
2012年春节前,王某在黑色塑料袋里装了15万元现金,趁着夜色,开车来到贾东辉的住处—襄阳市教育局家属院门口。接到王某电话后,贾东辉下了楼。在车上,贾东辉收下了15万元贿金。随后,贾东辉将钱借给了凯贤德小额贷款公司,用来放贷生利息。
2013年春节前,王某把50万元现金装进手提纸袋内,又开车来到了家属院门口没过多久,贾东辉以其弟弟的名义又将此款借给了凯贤德公司。
2013年3月,襄阳市纪委正在调查贾东辉。当年4月12日,贾东辉让凯贤德公司郑某将50万元贿金退款给了王某。贾东辉在“两规”期间,又了15万元贿金和相关利息。
对于检察机关,贾东辉当庭。“我诚恳地向法庭,公诉机关所的都是事实。作为一名曾经的干部,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是我自己放松思想,贪欲膨胀,侥幸心理作怪,目无,所造成的后果。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组织的信任,也了家人的期待,我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我愿意接受法庭对我的判决。我将深刻反思,,尽自己所能,回会。”贾东辉说。
昨日的庭审持续到中午12时。贾东辉的人对其部分犯罪事实提出,认为他构成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
昨日的庭审现场,襄阳市委党校的110名进行旁听,分别来自干部班、市直科长班两个班。
参加旁听的襄阳市委党校一名副校长表示,让现场观摩庭审,也是一种现场教学,让他们从法律的角度,增强法制、思维,是生动的一场廉政教育。不仅现场旁听,回到学校后,还要进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庭审现场,公诉人表示:伴随着即将落下的法槌,被告人贾东辉曾经的辉煌都将成为过去,他的也将戛然而止,等待他的,不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漫长的生涯。是什么原因让被告人从台审判席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15年,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