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工业设计处于什么现状?专家说北京有95%的设计师仅仅是一个美工。我们的工业设计产品为什么屡屡被侵权?因为我们的产品在专利申请下来之前就上市了。工业设计师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自己的署名权?目前,工业设计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本期创意经理人俱乐部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管育鹰,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理事、副秘书长宋慰祖,易造工业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勇,飘飘人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创意总监唐庭斌,北京异开视觉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马超,围绕北京工业设计面临的瓶颈问题进行探讨。
管育鹰:从统计数量上来讲,我国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数量是最多的,但是其中包括了大量假的、闲置不用的或已经淘汰的专利。从法律上看,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专利局觉得大量“伪专利”浪费了国家资源;另一方面,企业觉得自己的创意没有得到。我国刚刚对专利法进行修订,在工业设计方面也从法律程序上做了相应修订。
我国目前对实用艺术品的主要看产品创意,像花瓶、艺术台灯等手工艺品或欣赏性艺术品,它们介于艺术品和工业产品之间,不属于工业设计,而是属于实用性艺术品。这类实用性艺术品,如果涉嫌抄袭起诉到法院,觉得产品创意十分独特、前所未有,极具艺术价值,就作为艺术品来;如果觉得产品创意达不到独创性,而是行业内都能轻易想到的话,就很可能得不到。
从法律角度工业设计主要有两种方式:版权和专利。版权不需要申请,企业发现有人抄袭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法院可能会认为该产品不够;专利是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到国家专利局,国家专利局在审核后会颁发给企业一个证书,在涉嫌抄袭的情况下,企业只要拿着这个证书去起诉,基本上都会胜诉,除非对方有非常充分的能够证明他们先设计出了该产品或该产品已相当普及。
宋慰祖:企业申请专利往往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设计一款新的产品去申请专利,但是企业不可能等专利批下来再把新产品推向市场,这就给了其他企业侵权的可乘之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发生抄袭的话,目前没有判定是否侵权的法律依据,法院无法做出判断,而知识产权要根据专利权执法。日本现在借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采取“谁先上市谁为先”的原则,最先上市场的企业就拥有产权,后上市的企业就是抄袭。
管育鹰: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一条:工业设计产品首次投入市场之日起三年内,有一个优先的原则,其他企业抄袭就会被制裁。这就在设计产品拿到专利权之前有效了知识产权,而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没有相应的制裁办法。举个例子,日本的两家企业同样设计出一种产品,如果一家企业的产品先于另一家上市,先上市的企业就可以告另一家企业侵权。但如果是没有投入市场的产品,那么在我国也可以受到,因为这属于商业机密的范畴,企业的新产品还没有公开上市就被窃取,窃取者显然了法律。目前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周期大概是一年半左右,在这段产品面市但尚未获得专利权的时间内,我国仍没有相关法律其知识产权。
谢勇:日本的知识产权中“谁先上市谁就拥有版权”一条在目前的中国并不适用。中国没有日本那么发达,日本基于商业促进刺激工业设计产品迅速进入市场,因此在日本有好的东西就会很快出来,当然日本的公司在保密措施上很严谨。而国内企业在保密方面有很多漏洞,泄露事件常有发生,“谁先上市谁就拥有版权”适用于国内相对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区,全国范围内还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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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庭斌:我国外观设计一年半的专利申请周期时间仍然太长了,半年左右比较合适。关于专利技术的申请,我首先反应速度要快,专利审批的主要任务是“过滤”,只要是没有被注册过的和相类似的设计,就应该尽快获准,以推动专利产品尽早上市;其次目前我国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为10年,期时间过长,不利于新技术应用,为了保持专利的时效性,应缩减到3年或者5年比较合适,以期专利技术尽早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谢勇:目前我国对于工业设计产品的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专利申请来达到的目的,这种方法相对来说时间长且不易申请,因此作为设计公司应该将产品与研发紧密结合起来,从研发的角度将设计产品起来,并规避抄袭现象。以易造设计的震动音箱、小机器人等产品为例,不仅外形上有独特的创意,而且在功能的设计上也有特定的科技含量,一般的公司很难抄袭,单纯的外形抄袭很容易,但是在具体功能上的技术是不能简单抄袭的,因此无法给抄袭者带来经济效益,这样就在设计层面上规避了抄袭,减少了盗版。
管育鹰:从我们研究的角度来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于商业外观的条例,如果能够符合对于商业外观的条例,就能够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目前在不修订法律的情况下,需要最高做出声明,来解释抄袭产品的整个外观设计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品外观的条例,通过这一条例企业的知识产权。
宋慰祖:现在知识产权的重点还不在设计公司,因为很多设计公司都是受制造企业委托设计,真正拥有知识产权的是制造企业,所以生产企业才是侵权的真正者。我国的设计公司很少是创造企业,都是接单式的;国际上的设计公司则是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通过出售版权,获得更高的利润。国外的设计公司费用比我们高,实际上是他们的服务水平比我们高。洛可可为地铁设计的检票系统全部都是受委托的,三星先接单地铁线的检票系统,之后再委托洛可可做设计,设计出来的产品知识产权全部都是三星的,不是设计公司的,因为三星通过支付设计费已经把所有的知识产权给买断了。甚至在申报专利的时候连设计师的名字都没有,这就牵扯到设计师署名权的问题。
宋慰祖:知识产权的问题包括知识产权被和知识产权所有权,设计师的署名权就属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问题。例如,有的大公司非常强势,它们委托设计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不署设计师的名字。所以知识产权的需要两个,一是专利权被侵权的问题,二是设计师的署名权问题。
唐庭斌:我们应该鼓励设计师塑造自己的品牌,署自己的名字,同时一些集体完成的大型项目,描述清楚每一个参与者的贡献,给予设计师足够的承认。国外在这方面做得就很不错,比如一些大型项目都会介绍得非常详细,谁参与了,做了什么都非常清楚。不过国外也有相应的问题,比如一些设计大师的作品,他肯定不会自己全部都做完,但是主要创意是由他来出,为了保持明星效应,仍署设计大师的名字。此外,每个设计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策略和商业传统,所以在署名权的做法上不尽相同。很多设计公司担忧,把署名权都给了设计师,如果这个设计师跳槽了,公司以后怎么发展。
谢勇:设计师的署名权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确实有很多产品设计出来了却没有署名权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都由公司与甲方协定,就易造的设计师而言作品都会有署名权,易造在设计师的上做得很好。首先,做委托订单的情况下,公司在与甲方签的合同中会约定版权共有,专利申请也会共同完成;其次,公司自主创造设计产品时,专利归公司所有,客户只是拥有生产、销售的;第三,虽然设计出来的产品不是共有,属于客户,但是会在协议里约定署名权事项。以上三种情况下易造的设计师都拥有署名权。
宋慰祖:从设计者的地位和能力来讲,中国的设计师自身定位比较低,不够强势。在工作过程中,设计师往往只关注设计本身,其他如技术节能问题、市场分析问题等概不插手,在管理的过程中,设计师既不告诉工程师去集成什么,也不告诉市场分析人员去分析什么,最后仅仅是做一个外观造型,这样的水平和能力,设计师的地位肯定不高。另外,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借鉴了其他人员的劳动,所以这种设计产品无法计算成设计师的个人作品。
宋慰祖:目前我国95%以上的设计师都只是在做美工的工作,所以收入很低,美国的苹果公司为什么那么强势?设计师为什么待遇很高?因为他们不仅仅设计产品,而且还凭借自身的技术、软件和电子信息等优势做总体上的指导策划,包括市场的分析、技术的支持等,然后才开始设计。这种集成的优势,使得苹果公司始终处于强势。现在国际上的工业设计公司提供的服务都是整套的,而一旦具备了这种整合集成的能力,公司的地位和知名度自然就提高了。
唐庭斌:说国内95%的设计师是美工,是因为国内设计教育把设计人才培养成了美工,而非设计师。我们现在招聘的很多员工都常有经验的,他们都在国内的其他设计公司工作过,国内的项目做得非常好。但是我们公司做的是国外的项目,很多设计国外客户都非常不满意,原因就是设计师把设计作品的图画得很漂亮,但是却没有深入研究产品,没有表现出产品的特性。客户一定比设计师更了解他的产品,设计师想让客户满意,必须经过充分调研,提供给客户最优的解决方案。
谢勇:国内95%的设计师是美工,我觉得有点太过悲观了,在业内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具有创新的。就易造而言,公司目前有20多人,我们做的每个产品都是创新设计的。据我所知,北京有很多的设计公司也在创新,而非简单的美工,美工设计师的比例在北京占40%-50%左右。很多公司都意识到只有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存活。
宋慰祖:我国目前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模式上存在问题,有的企业抱怨,毕业生到了设计公司,一边挣钱一边接受培训,等成为熟手了,马上跳槽,一点也不感激公司的培养。
日本是一个工作分工特别细的国家,主要靠集体的力量来完成工作,其高层领导者具有很强的综合能力。例如松下公司有500人的设计团队,里面的分工非常细,负责市场营销的、调研的等。
国内目前拥有近6000种设计专业,包括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装饰设计、设计、规划设计等。最新的数据是,现在全国有1400多所院校拥有设计专业,北京有设计专业的高等院校近120所,其中68所本科院校有设计专业。虽然有这么多院校开设了设计专业,但是设计专业的毕业生实践能力很弱,他们几乎很少学到设计应用软件,只有个别在一线设计公司实习过的学生才能掌握这些最基本的技术。此外,学校也没有相关老师和软件课程设置,学生的课程被完全固化。
我们最近在讨论建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的培训平台。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一年时间内可以在这里结合实践进行基础学习和能力培训,培训期间不但没有薪水,可能还需要付点学费。该平台会请一些业内专业人士或设计公司的一线工程师讲课,讲一些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
唐庭斌:设计人才主要是社会和学校在培养。目前学校的教育体制存在很大问题,首先是工业设计更新较快,很多院校盲目开设设计专业,但是教的都是几年前的内容;其次,院校的设计专业师资力量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目前各大院校招聘教师,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正式进入院校,不是应届的都采取聘用制,很多设计专业的教师都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院校,并没有实际操作项目的经验。社会培养设计人才主要是设计公司的培训,像我们公司每个星期六都会组织员工培训,有时还会请美国设计师来讲课。此外,我们建设了用户行为观察研究室,专门研究用户行为。
谢勇:学校培养的人才与公司需求的专业人才之间确实有很大的差距,刚毕业人员进入公司往往在短期内不能进入状态,需要经过培训才能逐渐掌握工作所需技能,而一些毕业生刚进入状态就跳槽的事在业内比比皆是,这与公司的管理有关。给设计师创造挑战的机会,用项目来吸引设计师踏实工作是留住设计师的好方法。
而在学校与公司外设立一个教育培训的平台,以使毕业生们掌握了技能之后再进入公司,这对于公司来说是件好事,能够减少一些负担。但是设立一个教育培训的平台只是在现阶段有用,从长远来看,解决学校培养的人才与公司需求的专业人才之间脱节的问题还是需要由学校来解决。在国外,设计专业的学生十分辛苦,而国内的学生则显得很轻松,这种教育体制的问题还是要由学校来改善。欧美高校聘请设计公司的老总或知名设计师任教,英国一些艺术设计、理工类的高校中任职的老师自己会建立工作室,通过接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国内高校缺乏与实践的结合,在学校里设立公司、工作室是受约束的。目前国内高校中美院和中央美院在这方面做得较好,但是学院派离商业、离市场还有一定的距离。
谢勇:用低价位的策略来规避模仿,使盗版无利可图是畸形的方法。本身商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利润,低价位的策略是下下策。国内知识产权法对于盗版罚得太少,盗版有利可图。低价位人人可做,因此我觉得设计公司做设计应该与渠道、品牌相结合,从品牌上获得商业利益,不要盲目做零售。你做一个外形的鼠标垫,定价15-20元,单单外形上的设计很容易被抄袭,虽然价位不是很高,但是盗版的成本永远会比你更低。如果戴尔、联想就不同了,因此做设计应该与渠道、品牌相结合。
马超:技术含量低的产品被仿制不可避免,但是外部的情况在变好,我们目前发现的雷同的产品比较少,关键在于产品的定价不能高,30块钱和50块钱的产品,如果花钱花精力去仿制,但还是只能卖到30块钱的话,他们就会没有利润,做盗版赚不了多少钱。此外我们公司生产的模式、生产的能力及渠道都是现成的,不需要二次开发,而对于做仿制的公司来说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相对而言没有钱可赚,只有这样的模式下才能够它不会在很大范围内被仿制,让仿制无利可图,这是一个市场策略规划的问题。
谢勇:整合多方资源的能力缺失是现在年轻设计师们普遍存在的问题。入行不久的设计师们往往只能依靠公司其他各部门比如说市场、销售等的配合才能够完成一款成功的创新设计。从年轻设计师成长为成功的设计师需要有一个全局观,需要了解各个方面,只有了解客户、消费者,才能更好的赢得市场。一些设计师往往有这种观念,只要我的设计好就能卖得好,事实不是这样的。漂亮的设计产品除衣物等不一定是消费者购买的动机,与定位、定价等多方面有关,这就要求设计师了解设计成本、价格等各个方面,要求设计师不仅做设计,还要做产品、市场、营销,把整个产业链贯穿起来,形成全局观,具备整合多方资源的能力。
马超:真正的设计产业不能只往设计一个方向走,应该是各种环节的结合。设计师应该不仅仅是做设计,还应该要做具体的产品,做市场、营销,把整个产业链贯穿起来。不仅做设计,还要负责建立生产,做前期的品牌策划,因为推出一个产品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需要有整体的品牌包装策略。不同人相互之间的合作会产生更好的,比如在尚8这样的园区建立一些工业设计和创意类的组织,都是把不同环节的人以及产业链贯穿起来,每个人发挥自己更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