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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惠州市帝景华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5-1 13:39: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近期,我局收到惠州市帝景华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调整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东南侧ZKB-037A-03、04地块商住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调整内容:所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于2017年11月20日经局规划评审同意,并于2018年1月办理了1栋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18)60018号]。

  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手续,主要调整内容为:调整1栋东侧商铺。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指标为:

  03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2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053.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2952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906平方米,孵化器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10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8101.1平方米(其中架空公共空间面积1261.1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6840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29%,绿地率25%,停车位共445个(其中地下停车位401个,地面停车位44个)。

  04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3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52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0314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26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32565.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6160平方米 (其中架空公共空间面积305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6160平方米),容积率3.2,建筑密度23%,绿地率30.5%,停车位共119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124个,地上停车位67个)。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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