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诺基亚在对两家公司提出民事诉讼,这两家公司所制造和销售的手机涉嫌抄袭诺基亚7260型手机所获得专利与法律的工业设计。
两家被告公司是两家位于深圳市的中国手机制造商,它们分别是: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此外,诺基亚将该抄袭手机的经销商: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安外大街第二分公司与鑫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列为联合被告。
在此诉讼中,诺基亚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和销售诺基亚设计专利权的手机并支付赔偿金,这是此类诉讼通常采取的赔偿方式。
此举是诺基亚为自身品牌价值和所有权设计的长期努力之一。诺基亚将会不遗余力地自身知识产权,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采用法律。
市第二中级已于2006年6月12日接受诺基亚提交的诉讼材料。目前,此案正在受理中。
(责任编辑:水涨船高)
推荐: